數位投稿:請於2024年11月22日(五)晚上23:50前,先至下方登錄基本資料。
郵寄投稿 :請於2024年11月22日(五)前,將作品紙本資料寄至活動單位,即完成報名(郵戳為憑)。
地址 : 114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285號
收件人 : 管理部收,
電話 : 02-2791-2198
基本資料:請依照網路報名登錄頁面欄位進行填寫。
作品說明/設計重點:中文和英文,依欄位限制字數填入,請勿使用條列式說明。
設計完成圖(電子檔):須包含正側視圖,前45度視圖與後45度視圖,總共3張,(單張圖檔至少A4尺寸, 150dpi,JPG檔,RGB格式,上限3MB),FTP上傳。
作品表板(電子檔): 2張,限直式排版,內容同“作品表板輸出版本”, (單張圖檔至少A4尺寸, 150dpi,JPG檔,RGB格式,上限3MB) ,FTP上傳。
1. 作品資料表 :請將附件資料表完整填寫後,貼附於作品表板背後,寄至獎賽單位。
2. 作品表板(輸出): 2張A2尺寸(420mm X 594mm) ,限直式排版。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主要為突顯設計特色為佳,須包含完整正側視圖,前45度視圖與後45度視圖、概念與特色說明、目標族群簡述、細節表現、情境圖……等)。
(一) 方式 :以紙本資料評選,評選出得獎作品。
(二) 標準 :設計專家擔任評審,並依第五點之評審重點評選出獲獎作品。
1. 參加獎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如經查獲抄襲或仿冒等情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包含但不限於名譽或間接損害),參賽者應立刻出面解決,並負擔賠償責任。
2.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並同意主辦單位得為其作品攝錄影,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3.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之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4. 評審過程係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以任何形式或記號,顯示如參賽者姓名、學校名稱等或其他可資辨認參賽者身分之資訊,不合乎此規定者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5. 如經查證不符合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6.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辦法各項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各項規定。
7. 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協助推薦優秀作品參加國內外其他獎賽,如其他獎賽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8. 對於本獎之申請、評選、使用或廢止所產生之爭議,得聲請調解或依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處理,並以所在地台北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 參加競賽作品,必須未曾於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違者不予評分。
10. 參加本獎賽之作品皆可參加新一代設計展與其他展會活動,惟不得將已參加本獎賽作品參加國內同質性之競賽,其餘獎賽則不予限制。
1. 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 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0%所得稅)。
3. 團體報名之所有成員,須於事先自行分配各成員之權責及分工,如指定代表人、獎金領取與分配方式等,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
4. 所有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之智財著作權,全歸屬於參賽者,惟主辦單位將可無償獲得金獎與銀獎等2項作品之智財使用權,及其他入圍以上的作品之最優先合作權,並與參賽者另行簽訂互惠合約。
1. 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抄襲或冒用他人作品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具有具體事證且經評審團過半決議認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專利權之虞者,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如因此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第三人主張而受有損害者(包含但不限於名譽或間接損害),獲獎人應立刻出面解決,並負擔賠償責任。
2. 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1. 為獎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2. 參賽者應同意執行單位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獎賽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報導、展覽等。
3. 注意事項倘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與有執行單位隨時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